兒童試驗指的應用與使用方法

兒童試驗指分18號試驗探棒與19號試驗探棒

主要介紹如下:

18號試驗探棒用途: 本試具用于模擬大于36個月小于14歲的兒童是否觸及危險部件, 加長手柄代表兒童的手臂。手柄可加長451.6 mm,試具可帶或不帶此加長手柄,視嚴酷程度選擇。兩個鉸接點可在同一平面內(nèi)沿同一方向在90。范圍內(nèi)轉動。

規(guī)程: 符合IEC61032圖12試具18要求,用于模擬大于36個月而小于14歲的兒童是否觸及危險部件。

19號試驗探棒用途: 本試具用于模擬36個月及以下的兒童是否觸及危險部件, 加長手柄代表兒童的手臂。手柄可加長464.3 mm,試具可帶或不帶此加長手柄,視嚴酷程度選擇。兩個鉸接點可在同一平面內(nèi)沿同一方向在90°范圍內(nèi)轉動。

規(guī)程: 符合IEC61032圖13試具19要求,用于模擬36個月及以下的兒童是否觸及危險部件。

 

l  試驗探頭金屬部分不能觸及帶電部件或不能接近危險部件,并且塑料擋板不能進入。

l  根據(jù)引用的標準各不相同,詳細試驗請按相關標準進行。本說明僅以IEC 61032 & GB16842為依據(jù)。

 

三、注意事項: 

n  本產(chǎn)品為精密不銹鋼產(chǎn)品,使用中輕拿輕放,注意保養(y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