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X56噴水試驗要求與使用方法
試驗標準:
符合 GB4208-2017《外殼防護等級(IP 代碼)》條款與圖 6 及 GB7000.1《燈具 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9.2.6、9.2.7 條款及圖 9.5 要求;
用途:
該設備的主要作用是用于電子 電工產品、燈具、電柜、電器元件、汽車、摩托車及其零部件等產品在模擬淋雨的氣候條件下,對產品的物理以及其它相關性能進行測試。測試后,通過檢定來判斷產品的性能是否達到要求,以便于產品的設計、改進、檢定及出廠檢驗使用。
IPX 5方法名稱:噴水試驗試驗設備:噴嘴的噴水口內徑為 6.3mm
試驗條件:使試驗樣品至噴水口相距為 2.5m ~ 3m ,水流量為 12.5 L/min (750 L/h)
試驗時間:按被檢樣品外殼表面積計算,每平方米為 1 min (不包括安裝面積)少 3 min
IPX 6方法名稱:強烈噴水試驗;試驗設備:噴嘴的噴水口內徑為 12.5 mm
試驗條件:使試驗樣品至噴水口相距為 2.5m ~ 3m ,水流量為 100 L/min (6000 L/h)
試驗時間:按被檢樣品外殼表面積計算,每平方米為 1 min(不包括安裝面積)少 3 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