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穿通絕緣距離
  29.1 爬電路離和電氣間隙不應小于表13中所示以mm為單位的值。
  如果在繞組與電容器連接在一起的那一點和僅用基本絕緣與帶電部件隔開的金屬部件之間出現諧振電壓,則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不應小于對由諧振而產生的電壓所規定的值,在加強絕緣的情況下,此值增加4mm。
  通過測量,來檢查其合格性。
  裝有器具輸入插口的器具,在插入一個適合的連接器的情況下進行測量。對不帶專門制備軟線的X型連接的器具,都應在裝有表11規定的橫截面積的電源導線的情況下和不帶導線的情況下分別進行測量。其他器具,按器具交付狀態進行測量。
  帶有皮帶的器具,應讓皮帶在位,并將打算用來改變皮帶張力的裝置調到其調節范圍內的不利位置來進行測量,并且還在取下皮帶的狀態進行測量。
  運動部件要被置于不利的位置上。非圓頭的螺母和螺釘,要假定擰緊其在不利的方位上。
  接線端子和易觸及金屬部件之間的電氣間隙,還要在將螺釘和螺母盡可能擰松的情況下進行測量,但到那時電氣間隙應不小于表13所示值的50%。
  穿通絕緣材料外部零件上的狹孔或開口的距離,要測量到與易觸及表面接觸的金屬箔上。用圖1所示的試驗指,將金屬箔推入棱內和類似的位置,但不要壓進開口內。
  如果必要的話,在測量時,對電熱元件以外的裸露導線上的任意點,對溫控器或類似裝置的無絕緣的金屬毛細管上的任意點和金屬殼的外表面要施加一個力,以力圖減少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

爬電距離 電氣間隙和穿通絕緣距離技術要求

爬電距離測試卡主要根據GB4706.1-2005 9條等相應條款制作而成。用于檢驗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產品等電器附件的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

具備兩種結構方式:直式或曲式,根據測試條件而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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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參數:

1、共有27種規格,具體如下:


  1.0-2.0mm共11個,即1.0、1.1、1.2、1.3、1.4、1.5、1.6、1.7、1.8、1.9、2.0mm,


  2.5-10mm共16個,即2.5、3.0、3.5、4.0、4.5、5.0、5.5、6.0、6.5、7.0、7.5、8.0、8.5、9.0、9.5、10.0  mm。    


2、每套爬電距離測試卡含:直式、曲式各一套。